江西理工大学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制度

作者: 时间:2018-06-23 点击数:

为切实抓好我校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和节能培训工作,根据我校工作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西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办法》及其他节能法规,增强依法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意识。

二、节能办公室负责拟制学校的年度节能宣传、培训计划,并报学校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做好组织相关人员参加上级和本级的宣传培训工作。

三、广泛调查研究,注重发掘各部门各学院节能工作的先进事例和典型经验,加强节能宣传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

四、重点抓好上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和下半年高校新生入学时期的节能宣传教育,提高全校师生的节能意识,养成良好的节能习惯。

五、节能办公室负责编辑我校节能简报,发布更新我校网站的节能宣传内容,对我校开展节能宣传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六、日常工作中注意保存、收集相关文件资料、图片,每年组织各部门、各学院制作节能宣传展板、汇编节能宣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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