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车注意事项

作者: 时间:2018-06-23 点击数:

1、学校车辆原则上不租、不借给外单位和个人使用,特殊情况必须经校办或中心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后,通知车队方能派车,并按规定收费。

2、学校各分院、各部门需要用车,必须报经本部门领导审批,由本部门领导或办公室向车队下发派车单,车队方能派车。

3、离休干部及退休人员本人在市内看病用车,按照离退休人员用车管理规定办理。由离退休管理处通知车队安排派车,乘车人凭“公里票”结算公里。原则上不安排长途车,特殊情况必须经离退休管理处同意后,车队方能派车。并按学校车辆收费规定及标准收费。

4、双休日、节假日需要用车的部门,除按正常派车程序申请派车外,还需提前一天通知车队,方能确保用车。非紧急事务未提前订车的,不能保证当天用车。

5、双休日、节假日车队每天都安排有车辆值班。值班员的主要任务是保证学校应急用车和突发事件用车,并负责车队防火防盗,及往来文件、电话的接收和传达。一般情况不得随意出车。

6、由于驾驶员工作具有特殊性,行车时必须精力充沛,因此一般情况夜间10点以后不安排车辆出车。

7、值班司机出车离开车队,有应急用车时可拨打调度或车队长电话(手机13970787167)。

8、校领导、校办、集团主要领导可以直接调动车辆。驾驶员完成任务归队后再补办用车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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